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位于临河区交警大队院内,法庭与事故科门对门。交警大队教导员翟明亮深有感触地说:“在我们公安机关的极力推促下,专业法庭入驻我们交警大队,事故科恢复了安宁。专业法庭缓解了交通民警和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压力,为维稳工作做出了很大贡献。经法庭处理的交通事故案件无一件上访。”
专业法庭于2009年10月成立,截至今年8月,专业法庭共受理交通事故案件651件,已审结610件,其中调解结案427件,占已结案件数的70%;判决183件,占已结案件数的30%。诉讼标的额3980万元,经法庭督促兑现的案款3263.6万元,督促后当事人履行率为82%,有力地保护了受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上午就结案
据了解,按照传统的处理方式,交通事故赔偿将涉及交警责任认定、法院审调、保险理赔等多方主体、多个步骤,当事人来回奔波,耗时耗力,甚至因此延误治疗恢复的最佳时机。而临河区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专业法庭成立后,原来正常周期要一个月以上的赔付程序,如今在几天之内甚至当天就能赔偿到位。
2010年5月,安明星等5人与安浩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调解期间,双方吃住在旅馆,相互之间怨恨加深。交警调解未果,当事人到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及时立案后,审判人员了解到当事人之间是亲属关系之后,当即通知所有的当事人到庭进行调解。法官耐心做好心理疏导工作,释明法律规定,当事人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案件仅用了一个上午时间便了结了。当事人手捧调解书感触地说:“法庭设到交警队就是方便,这才是真正为群众着想,为人民办实事的地方。”
“道路交通法庭成立后,改变了以往法院诉讼繁琐复杂的程序,法院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规范而又简便,大量的诉讼成本得以节约,法院涉诉信访率大幅下降,审判执行压力也大大降低,法院在群众心中树立了更好的司法形象。”专业法院庭长孙连梅说。
据了解,满意的绝不只法院一家,交管部门也非常满意。交通法庭成立后,解放了警力,群众反应强烈的理赔难、救济难、执行难问题得到了缓解,过去一直困扰着交警大队的群众信访、缠诉、围堵现象基本没有了。
调解结果当场司法确认
众所周知,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存在主体认定难,文书送达难、证据认定难、解释工作难、协调工作难,执行工作难等问题。按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如当事人双方均要求调解,交管部门可主持一次调解,如调解不成,当事人可起诉。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当事人会反复找交管部门要求调解,有时调解十多次而未达成协议。即便达成协议,一些当事人也因担心自己吃亏而反悔,要求重新调解。
“临河区一直都是巴彦淖尔市交通事故的多发区,平均每年约40%交通事故都发生在这儿。”教导员翟明亮说,“以前长假过后,事故科经常被当事人围得水泄不通,消耗了我们大量警力,严重影响了其他工作。”
现如今,法庭就在对门,当事人一旦对协议内容有疑虑,可直接向法庭咨询,大大提高了对处理结果的信赖感。更重要的是,在交警部门主持达成调解协议或当事人自行达成调解协议经交警部门确认后,当事人可以马上向法庭提出司法确认申请,法庭审查后,会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对当事人的调解协议进行确认。民事调解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履行民事调解书的,法庭在另一方申请下也可以敦促执行。
祁培明和高凤娥是一对三级伤残夫妻,有一儿一女,凭借三级伤残之躯,两人艰难将女儿供养到大学毕业,可今年6月30日,女儿祁美莲被一辆大型货车当场撞死。如晴天霹雳一般,二位老人觉得天都塌了。肇事司机被逮捕了,但这人房
无一间、地无一垄,无力偿还巨额赔款。二位老人每天守在领导办公室门前,或者躺在走廊里。专业法庭了解情况后,主动引导其立案,对肇事车辆进行了保全,与交警整日寻找肇事司机的亲戚朋友,并通知保险公司与其积极协商,终于使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车主将车抵顶给受害者家属,肇事车司机的亲戚与保险公司共同筹措了29万元现金赔给了受害者家属。因其条件符合司法救助,法庭又征求院领导意见,免去其8638元的诉讼费用。这一事故仅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就得到了解决,慰藉了二位老人丧子的痛楚。
“现在,隔壁事故科渐渐冷清了,我们法庭却热闹起来了。当事人都习惯往法庭跑。”审判员杨宏凯说:“因案件能及时立、审,当事人的怨气少了,加之诉前调解铺垫了基础,很大一部分案件立案后,通过法庭释明法律、证据分析、计算赔偿项目及金额,在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取得当事人认可后,很快就会得到调解解决,并能在短时间内主动履行赔付义务。”(记者赵弘 通讯员任宁钰 实习生苏博远南 贝乌力娅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