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南区公乌素镇利民社区的工作人员为老年人发放“一卡通”。
[新闻导读]从今年1月1日起,乌海市将低保标准提高了40元,达到400元,全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了30元,继续保持自治区前列;今年,乌海市支出医疗救助金131.58万元,救助了218户贫困家庭;今年,市政府决定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户每年8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今年,乌海市继续加大对困难弱势群体的救助力度,一项项救助政策,一笔笔救助资金,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保护伞”。
大病医疗救助雪中送炭
26岁的盛宝山原本是个幸福的小伙儿,父母身体健康,妻子温柔善良,儿子聪明可爱,一家人的生活快乐富足。2009年,盛宝山一家从卡布其矿区搬到海勃湾温馨家园,城区的生活让本就美满的日子更加锦上添花。“我爸是平沟煤矿的在职职工,每月工资4000多元,我妈平日里揽些家政散活儿,一个月也能挣1000多元,再加上我挣的钱,家里每月的收入超过万元了。”盛宝山向记者介绍他被确诊患尿毒症前的日子。
去年2月,盛宝山被确诊患双肾衰竭,这消息像炸弹一样给这个家庭带来了巨大的冲击。“银川、北京、西安,我们带着他到处求医问药,一年就花了25万多元,不仅花光了家里的积蓄,还欠了8万元外债。”盛宝山的爱人邬秦向记者介绍说,在盛宝山生病的这2年里,是政府的多项惠民政策让他们多了坚持下去的勇气。
今年,盛宝山一家被纳为低保户,享受多项救助。“每周透析3次,每天服用药物,每个月支出都在1万元以上,这些费用医保报销后,还要还花光父母的工资,一家人基本的生活全靠低保金维持。冬天有取暖补贴,物价上涨时有价格补贴,还有数万元的大病救助金,这些都是雪中送炭啊!”盛宝山感慨,是政府的救助让他一家人在大病致贫后,又有了幸福的感觉。
今年,乌海市支出医疗救助金131.58万元,救助了218户贫困家庭。为解决低保对象冬季取暖难问题,今年,市政府决定按照城市低保对象每户每年870元的标准发放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补助,全市12853户低保家庭的取暖问题将得到解决。
低保金助弱者重拾生活信心
21日上午,记者在乌达区团结社区幸福街一街坊见到了42岁的范红梅。4年前,范红梅的丈夫去世,她备受打击,患上了抑郁症,每天靠药物控制情绪,勉强支撑着抚养年幼的女儿。“自从家里出事后,她天天以泪洗面,找不到工作,没有收入,家里也没有积蓄,日子过得特别难。”范红梅的邻居刘女士向记者介绍说,“如果没有每月400多元的低保金,她娘俩的日子真过不下去了。”
有了低保金的救助,再加上社区里热心人的开导,范红梅生活的信心不断增强,2009年底,社区又为她提供了一个公益岗位,每月给她900元的报酬。“这样一来我家每月就有近1500元的收入,够我和女儿生活了。入冬前我们还领到了将近2吨煨碳,我自己再买点,不愁过冬了。”范红梅说,是政府和热心人的帮助把她从绝望的边缘拉回来的。
从今年1月1日起,我市将低保标准提高了40元,平均达到400元,全市低保月人均补差标准提高了30元,低保标准继续保持自治区前列。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核定低保对象12853户,累计发放低保资金5854.3万元。
孤儿供养水平居自治区第一
市十中高二学生小南是一位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阳光大男孩。“这个孩子是个孤儿,他父母在他五六岁的时候相继病逝,但他却很懂事、很争气,是品学兼优的学生。”团结社区民政办公室的刘主任向记者介绍说。小南目前被分散供养在叔叔家,每月享受800元的孤儿补助和300多元的低保金救助,这已能满足他基本生活和学习上的需求。
据了解,我市现有“三无”人员113名,现行孤儿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分散供养标准为每人每月800元,在自治区标准最高;我市有“五保”对象80人,“五保”对象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6500元和4300元,居自治区首位;全市现有“三民”人员24人,生活补助按我市全额低保标准400元执行,每人每月另加100元补助。 (姜瑜/文王景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