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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本月15日结束
内蒙古新闻网  14-05-05 10:08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晚报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包头市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安排在5月1日-5月15日,认定工作只针对我市户籍的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非师范专业或转专业认定申请秋季认定。

  根据春季包头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时间安排,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4日、15日、16日、19日、20日,证书颁发时间为7月1日—7月3日。

  凡具有包头市户籍的师范类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均可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凡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网报时确认地点选至市教育局;凡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专业毕业人员,网报时确认地点,可就近在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申请人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注册。

  现场确认时,地点选至包头市教育局的申请者,于5月14日—5月20日(星期六、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包头市教育局403房间进行确认并进行体检;凡确认地点选至各旗县区教育局,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师范类人员请到所选旗县区教育局确认(具体时间以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为准)。(首席记者 李学工 实习生 李文娟)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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