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农民失地等问题调查:村民能否收失地,毁林是否有补偿?
近日,乌兰察布市四子王旗吉生太镇的群众连续反映当地多村农民存在失地问题,且个别村子毁林严重。4月28日,记者来到四子王旗吉生太镇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失地现象:弃耕是否还有土地承包权?
在吉生太镇前古营村委会鲁红道村,村民称村子里失地的农民有20多户,失地原因各不相同。“2001年我的土地就被他人耕种,现在我在村里一亩土地都没有了。”村民曹某向记者讲述到,当年他和村里的多数村民一样,因庄稼收成不理想,都在外面打工谋生,耕地闲置后被村里划分给了其他村民。
另一位失地村民告诉记者,那几年农业税负担太重,和他一样因家庭贫寒交不起繁重农业税而无奈暂弃耕种土地的村民也有很多。
“我儿子在外地当兵期间,土地也被收回去了,服兵役并没有放弃土地,而且国家明确规定二轮承包后土地30年不动,我现在找谁说理去?”村民黄某某说道。
在记者进一步了解调查中,村民反映称,当地存在一个“土政策”,凡是土地二轮承包后,因外出打工没有耕种或欠缴农业税等原因,大多将这些土地重新划分给了其他村民。
镇政府:全乡122个村都存在失地问题
在四子王旗吉生太镇政府司法所,司法助理张斌接受了记者采访。对于农民失地现象,张斌称,二轮承包土地确为30年不变,但是承包土地必须有权利和义务。该村重新划分土地,确实有不合理的地方。但在2005年后取消农业税并有农业补贴后,在外打工回来要地的村民就多了。而对于村民黄某某反映一事,“据我们调查,在没地以后,二儿子才当得兵,很多事情‘莫须有’”。
对于失地的原因,张斌称主要为当年农民交不起农业税而弃地,或外出打工而弃地。就在记者采访中两个农民来到其办公室,同样是因失地来申请土地。
对于失地农民的解决办法,张斌称只能召集村民,开会协商。并告诉记者全乡122个自然村每个村都存在着失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