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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新规:给力民生 便利生活
 

  “请认准驰名商标”将成历史;特困人员、看病上学住房遇难题都可向国家申请救助;医患须签协议,明确表示拒绝红包……从5月1日起,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法律法规开始实施。这意味着百姓的权益将得到更多保障,生活也将更加便利。

  这些新法规的实施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哪些改变?网友对此又有哪些反应?小e特进行了梳理,望对网友有所助益。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正式实施

  让更多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今年5月1日,《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国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符合规定的急救费用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

  《办法》规定,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提供疾病治疗,并办理丧葬事宜。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办法》推行“一揽子计划”,对上述内容分别设专章予以规范。这份“救助清单”,让困难群众一看就明白“什么可以申请”。

  【网友热议】

  网友 柠檬老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保底性制度安排,一旦出现缺漏就意味着会有人马上陷入生存危机。希望《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能拖的住底线、救得了急难,有效解决以往社会救助制度“碎片化”的问题。

  网友 马虎:陷入困境想求助,向哪儿求助?对很多老百姓来说是个难题,不少人还为此盲目地东奔西走,现在好了,有法可依,可以让更多需要帮助的人脱离困境!

  网友 金阳: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在于能否真正守住底线公正。在具体实践中,常常有“人情保”“关系保”等“错助”“骗助”现象,饱受群众诟病。期待好的政策有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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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哈丽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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