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举行为农民工发放依法追回拖欠工资仪式,当场为16名农民工发放了追回的共计375200元的工资。领到工资的农民工们对该法院的认真负责、秉公执法的工作态度深表谢意。
2013年5月,王某等16人在苏尼特右旗朱日和工业园区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从事木工、钢筋工等多项工作,前后共工作两个多月分文未得。期间,王某等人多次讨要,该公司总是以公司起步时投入成本高,长期没有进入正常生产阶段、无力支付员工工资为由拒付,共计拖欠工资175600元。无奈之下,王某等人只好投诉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调解。相关部门依据事实下达仲裁书,要求该公司向王某等人支付应得的劳动报酬,但该公司拒不履行裁决。王某等人遂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苏尼特右旗人民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在建厂之初向朱日和工业园区缴纳了劳动风险抵押金,足够支付王某等人的劳动报酬,于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裁定该公司除付给拖欠的工人工资175600元外,还得支付经济补偿款24000元。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应支付拖欠工资数额的双倍工资,即:除去原工资外,另行再支付工人工资175600元。上述三项,该公司共计付给王某等16人375200元。(记者 王景和 通讯员 孙智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