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
【核心提示】以建设国家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为目标,提升“三农三牧”工作水平。
【思路】
坚持把城乡发展一体化作为解决“三农三牧”间题的根本途径,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改善农村牧区面貌,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举措】
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调整优化农业区域布局,推进粮食生产向基础条件好、生产水平高、调出能力强的优势产区集中,建设一批优质商品粮生产基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和耕地质量建设工程,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提高粮食单产和科技贡献率。培养造就新型职业农民,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调动农民种粮和地方抓粮两个积极性。
积极打造现代畜牧业。以绿色、生态、优质、高效、安全为方向,以提高畜产品综合生产能力为核心,加快推进传统畜牧业转型升级,尽快把畜牧业培育成重要支柱产业。优化畜群品种区域布局,根据资源承载能力明确区域功能定位,加快建设一批优势畜产品基地和产业带。大力发展农区畜牧业,积极推进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养殖,促进种养结合、农牧互补,提高农区畜牧业占畜牧业比重。科学发展草原畜牧业,加快推动自然放牧向建设养畜、分散经营向适度规模经营、规模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畜牧业发展路子。
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家庭经营在农牧业中的基础性地位,认真落实土地和草牧场集体所有权,全面完成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扎实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牧区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大力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壮大龙头企业,推动农畜产品精深加工,健全完善龙头企业和农牧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搞好原产地保护和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培育更多知名品牌,提高内蒙古农畜产品市场竞争力。健全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农牧业经营性服务组织,为农牧业生产经营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
进一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优化城镇布局和形态,做大做强区域中心城市,统筹抓好旗县城关镇和重点镇建设,走多中心带动、多节点支撑的发展路子。坚持先规划后建设、先地下后地上,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彰显城市历史底蕴、文化内涵和个性特色,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推进呼包鄂城市群建设,搞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衔接,打破市场壁垒和行政区划限制,推动产业分工协作、城市功能互补、基础设施对接、公共服务共享。强化城市产业就业支撑,加快培育各具特色的城市产业体系,吸纳更多农牧业转移人口就近从业。坚持以人为核心,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
大力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加大投入和建设力度,推动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坚持因地制宜,结合生产力布局调整,在农村牧区全面实施“十个全覆盖”工程,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全覆盖。高度重视做好牧区工作,改善牧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开辟牧民增收和就业新途径,不断提高牧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生活宽裕、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新牧区。
【点评】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作贡献、要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内蒙古时提出的重要要求。内蒙古作为产粮大区、畜牧业大区、生态大区,做好“三农三牧”工作意义重大。
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多作贡献,我们要正确处理好粮食增产和农牧民增收的关系,打出一套“增、节、退、转、保”的组合拳,不断保持粮食生产的好势头。“增”,就是在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商品粮供给的同时,努力增加农牧民的收入。“节”,就是发展节水高效农业。“退”,就是逐步退出水土流失严重的旱作坡耕地,种树种草,增加植被覆盖度。“转”,就是加快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保”,就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在确保粮食增产的同时,更要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