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3岁的冷淑兰是突泉县学田乡三和村人,有3儿1女,二儿子在吉林榆树打工,小儿子身患残疾在敬老院,女儿在辽宁鞍山打工,她和大儿子一起生活,因家庭经济纠纷,大儿子将老人赶出了家门。学田乡司法所所长刘振怀了解情况后,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苦口婆心地给老人大儿子做工作,让他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把老人接回了家,一起赡养纠纷得以解决。
在农村,许多矛盾纠纷往往是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儿引发的,这些小事儿若是得不到及时解决,很可能引发严重后果。10年来,刘振怀凭着一腔热忱,群众有事就管、有困就解、有难就帮,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因而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刘司法”。
刘振怀于2003年担任学田乡司法所所长兼调委会主任。对做司法工作可谓是“门外汉”的他并没有退缩。他意识到,只有将法律条文用通俗的语言说透讲清,老百姓才能接受,然后就每月从微薄的工资中拿出钱购买法律书籍,刻苦钻研法律条文。几年下来,他记录的法律条文就有5万多字。
农民农忙时,他晚上入户调解,有时候处理完案子就住在村里。不管是工作日还是休息日,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随时随处都是他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有时候连续几天他都泡在纠纷调解现场。所里人员少,刘振怀在15个行政村、小学、卫生院、乡政府建起18个调委会,每个调委会均建立请示汇报、纠纷排查、登记、统计等制度。他每年还采取以会代训、案例分析等形式对调解干部进行业务培训。目前,全乡调解员已达70多个。
他心中牵挂着百姓,百姓也心怀感恩。金星村一对70多岁的老两口和4个儿子因为赡养费起了纠纷,经刘振怀悉心调解得以解决。心存感激的老人每逢端午节,就提着攒下的鸡蛋、拎着自家养的公鸡来看他,总是被刘振怀婉言谢绝。
如今在学田乡,“有事儿就找刘司法”成了群众的口头语。这些年来,刘振怀的脚步遍布全乡各村,经他调解记录在案的民间矛盾纠纷达1500多起,调解成功率达98%,口头调解、临时调解的更是不计其数。
2003至2007年,他连续5年获评县级政法先进个人,2004年获兴安盟十佳政法干警称号,2005年获评自治区模范人民调解员,2013年8月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记者 胡日查 通讯员 冯玉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