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钉钉子”精神 拧紧整改“螺丝扣”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持之以恒真改实改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坚持活动不划“休止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化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着力建章立制,促进整改提高。特别是在整改过程中,强化督查督办,建立了部务会每两月听取汇报、印发督查专报等做法,以“钉钉子”精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在整改过程中,组织部坚持任务到人,制定《重点工作任务分解项目书》,将2014年重点工作和整改任务分解为7大项、28子项、163项具体任务,明确牵头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各处室针对整改任务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逐项推进落实。针对上级提出和群众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在开展了为期半年的专项整治基础上,进一步会同有关部门深入12个盟市和部分单位,围绕超职数配备干部、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领导干部未成年子女吃空饷等问题开展专项调研督查,解决问题。坚持提升素质,结合整改任务扎实抓好组工干部党性党风和“三严三实”教育。截至6月底,全区各级组织部门举办组工干部培训班664期,累计培训组工干部1.8万人次,同比增加49.1%。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全区组工干部已建立基层联系点784个,深入基层联系点8717人次。
着眼于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组织部出台了《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试行)》《领导干部“三责联检”暂行办法》等6项制度;着眼于完善考察机制和问责制度,研究制定了《自治区党委管理干部考察办法》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办法》;着眼于解决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正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干部职数管理的意见》和《自治区综合管理类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管理办法》;着眼于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制定印发了《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实施办法》。目前新制定或修订规范性文件51件,完成制度建设计划任务的62.9%。
以自治区党委和干部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组织部及时细化分解党委常委会“两方案一计划”中涉及组织工作的整改任务。召开部务会专题研究整改办法,建立了“具备条件立即改、明确责任限期改、跟踪问效督办改”的工作措施,目前组织部承担的自治区整改任务完成进度达到85.1%。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在与干部群众谈心谈话过程中,将听取意见作为长期工作,并及时将意见建议纳入整改工作中,做到整改长效化。今年以来,组织部在开展调研中与服务联系领域的1500余名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召开不同层面座谈会37个,促进完成整改任务31件。部机关坚持每年选派2名机关干部到联系点挂职锻炼,开展结对帮扶贫困旗县和嘎查村工作,指导联系点编制完成了经济发展规划,协调资金3亿多元,做到了接地气、转作风、增才干。(记者 韩卿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