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了这么多年,我们还是头一次享受到主动‘邀请’老百姓上访告状的待遇。我们愿意相信检察院,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不进北京城了。”这是内蒙古科右中旗检察院控申科实行《涉法、涉诉群体性上访控申主动约访制度》以来,通过《书面邀请函》约访,化解的第三起社会影响较大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据了解,《涉法、涉诉群体性上访控申主动约访制度》是内蒙古科右中旗检察院控申科在“涉法、涉诉信访改革”中,针对“不能根据自己上访诉求选择适当接访单位”的上访群体设立并实施的由检察人员主动向“未到检察机关上访,但上访诉求涉法、涉诉的群体”发出《约访邀请函》,主动为上访群体答疑解惑、解决诉求的一项主动性检察服务制度。目的在于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涉法、涉诉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2013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积极化解社会矛盾,正确使用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罪行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等不批捕1797人,不起诉855人。对双方有自愿和解基础的轻微刑事案件,主持达成刑事和解977人,对不符合和解条件但被告人真诚悔罪、积极赔偿损失的,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加快案件办理,及时答复群众诉求,办理控告申诉案件2392件,实现了涉检信访零积案。
2014年,全区各级检察机关在维护和谐稳定上争取收到新成效。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
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说,建设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首要的是维护民族团结,基础在于化解社会矛盾。大量存在、易发多发的社会矛盾,是影响我区社会和谐稳定的主要问题,要常态化地做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畅通群众信访渠道,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在内蒙古“8337”发展思路解读一书中同样提到,把内蒙古建成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思路及重点突破领域包括创新社会管理,努力化解社会矛盾。提高化解矛盾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深入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大调解活动,广泛听取群众意愿,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力争把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大对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投入,建立完善人民信访接待大厅,畅通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渠道。进一步强化绩效督查考核,强化对维护群众根本利益工作的督促检查,不断推动社会矛盾的解决。(记者刘睿 摄影/记者 王磊 实习生 李一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