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24日至25日,自治区水利厅检查验收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二连浩特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外、内业工作进行了全面核实。
2013年自治区下达二连浩特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计划任务为:水源工程33处(折合8眼机电井)、节水灌溉20处(折合大、中型各1处、小型4处),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4公顷。工程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和初步设计,已全部完成各项工程任务。
验收组认为:二连浩特市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及水务部门辛勤工作下,方法得当、措施有力。通过近一年的实施,完成了自治区下达的各项工程任务。工程管理方面,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监理等“六制”制度和定任务、定质量、定时间等“六定”管理办法,手续齐全;工程质量方面,基本按初步设计及行业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施工,作业设计图、表及工程竣工图、表等资料内容达到了验收标准;工程资金管理方面, 严格实行“三专一封闭”制度,财务决算运作正常,项目票据规范合理,坚持了专款专用、专人负责制和项目第一责任人审批制度,在资金拨付、报账中手续健全,未发现挤占、挪用、滞留专项资金等违规
纪违现象发生;工程档案管理方面,由专人负责管理,文件资料齐备、归档合理、分类明确、装订整齐;工程监理方面,监理工程组认真负责,工作细致到位。
验收组一致同意二连浩特市2013年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顺利通过验收。同时验收组也提出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如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办理报账手续,完善会计资料手续等建议。按照验收组的要求,市水务局做了表态发言,一周内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向自治区水利厅及时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