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主要预期为8%和9%。
回首“十二五”翻天覆地的变化,令人感慨万千。如果“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人均生产总值增加到1.15万美元”等指标还略显抽象,那么普通百姓日常生活的惊人变化,更是令人感受真切。
春节将至,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农民李国伟来到农商行,将前几天卖玉米的6000元现金存入银行。翻看手中的存折,李国伟皱巴巴的脸绽放成了一朵花:扣除生活消费、生产资料等日常开销,他家的存折上净剩近3万元,一家4口的小日子如芝麻开花——节节高。李国伟的幸福生活,是我区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缩影。
纵观“十二五”期间我区城乡居民收入数据,亮点频现,成绩喜人。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7698元、5781元增加到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长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刚刚过去的2015年,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7.9%和8%。
据分析,“十二五”期间,由于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提速和一系列支农惠民政策的落实到位,内蒙古农村居民收入正加速上升,城乡居民收入增幅的差距呈逐步缩小之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全区农牧民的日子越过越红火,他们的腰包也越来越鼓。
分析居民收入构成,不难发现,工资性收入是我区构成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主体,也是推动可支配收入增长的主要动力。“十二五”期间,我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大幅增长,政策性因素是工资性收入增长的重要保障。同时,随着社会保障制度不断完善,我区各地养老金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和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标准也在逐年提高,带动了收入增长。
收入是生活改善之源。新的一年,补短板、增收入,让人民群众拥有更稳定、更满意的收入,成为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的主攻方向。
“让人民群众更多地分享经济发展的成果。这种分享,会为未来的自治区改革发展提供充沛的、不竭的动力。这是一种良性循环,是自治区新一轮发展的希望所在。”王晓军代表语气坚定地说。
雪松代表认为,“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这将是未来的常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重点难点在农村牧区、在低收入人群。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要抓住农村牧区这个重点、攻克低收入人群这个难点。” 谈到“十三五”的发展,来自基层的王敏太代表有着自己的美好憧憬:一是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双双增长。二是居民理财观念更新,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财产性收入日渐成为城乡居民提高收入的新增长点。三是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农民出售农产品收益颇丰。四是更多的惠民政策见效,加快提升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所占比重。(融媒体两会报道组记者 魏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