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科教文卫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解读新环保法】废物分类回收 地方政府有责
 

  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是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来源之一。根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地方各级政府对环境质量负责”,应当积极采取措施,实现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

  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必然产生废弃物,现代社会在生产和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已远远超过自然环境的容量,且种类和组成日益复杂,其环境影响可谓无处不在,主要包括城市垃圾、工业和城市建筑工程排出的废渣及少量废水。所谓废弃物,很大程度上是“放错地方的资源”。资源化的核心在于通过回收、加工、循环利用、交换等方式,对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使之转化为可利用的二次原料或再生资源。这就应当加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使其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对生活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回收利用。”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除了公众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之处,地方政府也负有一定的职责。各级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废弃物的分类处置和回收利用工作。(记者 黄永锐 通讯员 李俊伟 整理)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那达慕赛马上的英...
那达慕上的激情博...
呼伦贝尔大草原美...
警民那达慕
绿化荒漠 美丽中国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克什克腾旗“空中那达慕”试飞
苏尼特左旗为185名老人集体祝寿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