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道20号|“咸话”老萨县盐史
内蒙古新闻网  21-05-16 20:46  【打印本页】  来源:包头晚报

  ◎周涛

  土盐是食盐的一种,在土默川地区一般是指盐碱土经水淋熬制后而生产的盐。据《土默特右旗志》记载,清朝时,萨拉齐县境内就有零星采盐作业,到民国时,土盐业达到全面兴盛。

  《绥远概况》中记录了民国时期萨拉齐县土盐的生产状况:“本县公积板有盐场一座,盐户五家,熬盐锅八口,工人五十余名。巧尔气有土盐场一处,盐户三家,熬盐小锅四口,工人二十名。其法将地皮盐土刮聚一处,用水加滤,流出盐水,将盐水以锅熬之即可成盐。两处全年产量20万斤,质较托县所产稍逊,每百斤售洋一元,只准在萨零售,不准外运,全县居民十有八九皆用之。近年,盐税加重,计全年共出正附税洋4000元,盐户所得极为微薄。”据史料记载,老萨县境内产盐之区多在北部,沿大青山山脉绵延东西,如板申气村、公积板村、巧尔气村、庞家营村等,这些村庄的土壤大多是强碱性,盐渍化严重,化学成分复杂,不利于农作物生长,当地人只能以生产土盐为生。

  土盐的生产较为简单,每到秋高气爽之际,盐碱地上就会泛起一层“白霜”,远望如积雪。结实的盐碱土用刮耙聚拢,不结实的也可以用扫帚扫。将盐碱土运到浸盐池,不停加水搅拌,通过水淋过滤,淋下的就是盐水。然后将盐水放到大缸里继续过滤沉淀,直至盐土变成盐水和盐卤,这个过程称为“打盐卤”。把大缸中的盐水倒入锅中,紧火与慢火交替熬煮,待水分蒸发干时,加入草木灰水,经化学变化,锅中的盐就会成为结晶体。最后一步程序就是捞盐,用一个半圆形的大铁勺慢慢伸入锅底,翻手用力,一勺带水的结晶盐便被捞出,放入筐中淋干水分即为成品土盐。每当熬制土盐时,家家户户都将鸡蛋放入网兜塞入熬盐锅中,待煮熟后就成为卤蛋,十分美味可口。

  土盐味苦涩,内含氯化钠,也有氯化镁、氯化钙以及硫酸镁等有毒物质,易发潮,但价格低廉。据《萨拉齐县志》记载,1941年萨县境内的盐碱地“尤以公积板申村南一滩最大,周围约十里,产量颇丰,每日出盐八百斤……惟因原质不纯,内含硝碱,味带苦涩,不甚适口,其余各滩所产数量不及前滩之多,而原质却较优良,然比海盐及大青盐则相差尚远,一因产地不同,二因熬制不善。现三、四两区共有盐场14处,每年产量为1223400斤,也为本县特产之一”。

  盐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资源,从古至今,国家对盐的生产、运输、税收等方面都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与法规,属于国家专营。日伪时期,萨拉齐县成立盐业组合(盐商组织),加强对境内土盐的控制。1939年,日伪在张家口成立榷运总署,随后设厚和(今呼和浩特)榷运署,下设包头、萨拉齐等八个榷运局,专门负责盐等重要物资的管理和销售。据日伪时期出版的《萨拉齐县志》统计,巧尔气村有张铁柱、姚心亮、杨青罗、王五任、霍振先、李来庆、任八、霍发小等八户人家生产土盐,日产1690斤;庞家营村任三毛、乔丙庚、王怀共三户,日产660斤;最大的公积板村,有郭里小、陈有功、杨忠三户,日产1800斤,可见当时萨县境内土盐的生产规模。

  土盐内含有毒物质,但不含碘,易使食用者患甲状病和新生儿克汀病,缺碘会导致甲状腺素合成不够,最后导致甲状腺带偿性增生,俗称“大脖子病”。1949年后,国家开始限制土盐的生产,但偏僻农村仍在腌制酸菜和饲养牲畜中使用。沿山区土盐熬制被取缔后,黄灌区土盐熬制却仍未禁绝。位于今萨拉齐镇东南部的沿黄地区,长期的河水侧渗使土地盐碱化特别严重,村民主要靠熬制土盐为生,特别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更甚。黄灌区的土盐熬制主要以生产卤水、卤块和土盐为主,土盐可以腌制酸菜和一些肉类食品,卤水用来做豆腐,卤块则是重要的化工原料。

  1954年7月,萨拉齐县成立土盐禁绝委员会,禁绝土盐的生产和销售。1966年,萨拉齐县成立盐业批发部,负责境内食盐供应。食盐直接从吉兰泰盐场调拨,但因价格较贵,年销售量只有几百吨,黄灌区的土盐熬制成为周边农村地区的主要供盐地。上世纪七十年代,虽然进一步加强了对土盐的管理,但盐业批发部的销售量也只在400吨左右。1976年,土右旗盐业公司新建加碘盐车间,保证加碘盐供应。上世纪八十年代,盐业公司代行盐政管理,对黄灌区的18个土盐生产村进行了有效管理,并对土盐进行了加碘改造。据统计,1989年,全旗有采盐业五家,年生产土盐80吨。到2000年,私人制盐作坊被彻底关停,土盐从此在市场上消失。

  老萨县的土盐生产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曾经发挥过不小的作用,虽然现在已经退出生产市场,但它对当时包萨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一定的贡献,应该在包萨盐业发展历史中占有一席之地。


[责任编辑: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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