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工程——
让群众沐浴发展阳光
本报记者乔雪峰
“今年,我家有好几件喜事,一是搬进了有院墙、厕所的新瓦房;二是喝上了自来水;三是原来种的20亩低产田用上了节水管灌。这些事,原来想都不敢想。”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白家套布嘎查陈达林台喜悦地说。
白家套布是个贫困嘎查,年人均纯收入只有1200元,全嘎查砖瓦房率仅为31.5%。实施扶贫开发工程以来,通辽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捆绑资金、连片开发,帮助贫困农牧民养殖黄牛、种植玉米,增加收入。陈达林台家年人均纯收入从1200元提高到4000元。如今,走进这里,映入眼帘的是整齐的院落,清一色的砖瓦房,从前“屋里看着天,逢天下雨就发愁”的现象不复存在。
进入新世纪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积极探索,不断加大扶贫工作力度。10年间,中央和当地先后投入123亿元用于扶贫开发,解决了115万贫困人口的生存和温饱问题,扶贫工作重点县农牧民人均纯收入从1543元提高到4142元,解决了450万人的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贫困地区面貌发生显著变化,贫困人口大幅减少,收入水平稳步提高,医疗卫生和义务教育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以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通过区域发展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是内蒙古一直坚持的扶贫开发理念。10年间,内蒙古充分利用地广人稀、人均农牧业资源占有率较高的优势,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稳定增加贫困人口生产经营性收入。同时,抓住全区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的有利时机,鼓励引导贫困人口向城镇和二、三产业转移,多渠道增加收入。对于一些自然环境实在不适合生存和发展的地区,通过移民将贫困农牧民搬迁至适合居住和生产的地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则通过采取社会保障的方式解决其基本生活问题。
10年间,无论是借助外力、利用北京对口帮扶内蒙古的机遇,加快赤峰市和乌兰察布市的扶贫步伐,还是在区域内让先行先富的鄂尔多斯帮扶发展较慢的兴安盟;无论是举全区之力,发动区直机关帮扶乌兰察布、锡林郭勒、兴安盟,还是通过产业扶贫、政策扶贫,增强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无论是减免高中阶段学生学杂费,还是动员各方力量帮助农村牧区贫困家庭的大学生稳定就业……内蒙古的一系列扶贫措施,一脉相承,清晰有力,已经成为民生改善的主要推动力量。
去年底,内蒙古又确定了高于国家标准的新的扶贫标准:农民年人均纯收入2600元以下、牧民年人均纯收入3100元以下、具备劳动能力的农村牧区人口为新一轮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明确提出,“十二五”时期,区内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贫困人口年均减少30万人以上;到“十二五”末,贫困人口年均纯收入翻一番,达到3000元,贫困人口减少150万。
当前,内蒙古新一轮扶贫开发攻坚战已经打响。一项每年投入20亿元,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整村推进、移民扶贫攻坚工程为主要内容的行动,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之中。